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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手机彩票网印发《绿园区推进2024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08 10:21来源: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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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绿府发〔2024〕4号

绿园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:
  现将《绿园区推进2024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 
  2024年4月8日
  (主动公开)
 
  绿园区推进2024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方案

  为贯彻落实《202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》决策部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,按照省、市创建办具体工作方案要求,结合本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  一、工作目标
  2024年,以服务“三个万亿级”产业为重点,培树放心消费示范单位,全区新增各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30家以上,市监分局各市场监管所新增区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不少于3个,重点挖掘辖区内知名品牌和老字号单位(群众广为知悉、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经营主体),将其纳入放心消费创建范围。推动现有示范主体提质升级,积极选树省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。文旅、商务部门重点打造旅游领域酒店民宿、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等放心消费示范典型2个以上。
  二、重点任务
  (一)提升“放心消费创建”社会影响力
  各成员单位结合区域优势和特色,推精品、促消费。按照要求开展“一县一品”“一行一景”活动,即:每个县(区)打造一个放心消费品牌、选择一个行业创建一个消费场景。开展“一行多品”活动,引导各行业知名品牌、老字号参与放心消费创建,对已被评定为区级示范主体的知名品牌、老字号进行提质升级。推进服务“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旅游”万亿级产业发展,文旅、商务部门重点打造旅游领域酒店民宿、餐饮服务等放心消费示范典型。(市监分局、区文旅局、商务局)
  (二)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动态管理
  推进落实摘牌工作机制,对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以来评定的各类、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复核,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,严格执行退出机制。(市监分局、区文旅局、商务局、教育局、卫健局、住建局、西新镇)
  (三)参与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
  市场监管总局计划启动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工作。根据省创建办工作要求,各成员单位要深化消费环境改善,为长春市申报、争创首批“全国放心消费示范城市”做好前期工作。(各成员单位)
  (四)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引导工作
  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实施30周年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》公布、实施,充分利用“3·15”、传统节假日等时间节点,结合区域实际,区创建办要牵头有关行政部门突出主管行业特点,开展系列宣传活动,指导消协组织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和普法宣传,有效提升经营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自主维权意识。(各成员单位)
  三、工作节点
  (一)制定方案、开展宣传
  做好调查研究,全面摸清底数,制定符合本单位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际、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。同时,要加大舆论宣传,浓厚创建氛围,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广泛参与放心消费创建。4月30日前,向区创建办报送工作方案和开展宣传活动的总结及图片。
  (二)完成参创主体的培育、申报
  做好省、市、县(区)三级放心消费参创主体的培育工作(简称:“三级”参创主体)。培育“三级”参创主体要侧重推进“一行多品”工作,引导知名品牌、老字号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和提质升级。指导参创主体在“放心消费在长春”网站完成申报工作。(原则上省级参创主体在历年命名的市级放心消费示范主体中产生,市级参创主体在历年命名的县(区)级示范主体中产生。)要结合区域特点,聚焦“冰雪和避暑休闲生态旅游”万亿级产业,协调文旅、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严格选树、推荐辖区内旅游酒店民宿、餐饮服务等放心消费示范典型(简称:示范典型)。4月30日前,向区创建工作办公室报送确定的“三级”参创主体名录和示范典型名录。(见附件)
  (三)做好参创主体的考核验收
  各单位要在向区创建办报送“三级”参创主体和示范典型名录前,严格按照《吉林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规范》《吉林省放心消费环境评价规范》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》《长春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评价细则(试行)》完成对区域“三级”参创主体和示范典型的审核验收工作。市创建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省、市两级放心消费参创主体和示范典型进行复核。
  (四)示范主体的公示和命名
  根据省创建办工作安排,9月15日前,由省创建办向社会集中公示通过审核验收的“三级”参创主体。10月15日前,省创建办对公示无异议的“三级”参创主体进行统一创建命名。
  (五)总结、提升
  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果,提出下年度创建工作意见建议。12月2日前,报送本年度放心创建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创建工作意见、建议。
  四、有关要求
  1.提高思想认识,抓好工作落实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放心消费创建对维护社会稳定、提振消费信心、拉动内需、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,要围绕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谋划,落实责任,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。
  2.发挥牵头作用,推进社会共治。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作用,协调有关行业管理部门,发挥行业协会积极作用,推动行业自律。要充分发挥消协组织和新闻媒体作用,加强宣传工作,营造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。
  3.及时汇总数据,强化信息报送。各单位要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,做好数据汇总和报送工作。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,通过“放心消费网站”“放心消费创建专刊”实现经验共享。
 
 
  抄送:区委办公室、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、区政协办公室、区纪委监委办公室,区法院、区检察院。
 
 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4年4月8日印发